党建之窗
08年职教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启动 向中职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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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6-10 04:06:21
08年职教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启动 向中职校倾斜
教育部办公厅与财政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申报2008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根据国家提出的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各地在项目安排上应向中等职业学校倾斜,民办学校和技工学校按照在当地所有类型职业学校中所占比例择优上报。
通知要求,各地由省级教育行政、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学校的项目评审与申报工作,并根据本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将申请中央财政奖励支持的中、高职项目分别排序上报。对已纳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计划”的中职学校,不得重复申报。
各地在申报专业性实训基地项目时,除数控技术、电工电子、计算机应用、建筑技术、汽车维修、煤矿安全、护理、生物技术8个专业外,可兼顾物流、化工、能源环保、服装纺织、园林园艺、艺术设计、传媒,以及具有本地经济特色、市场需求量大、技能型人才紧缺的其他专业。
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对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地方应按与中央专项资金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资金。据悉,教育部、财政部近期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复核,并根据各地2007年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往年项目执行效果、地方资金落实情况等因素确定2008年支持奖励的数量。
教育部办公厅与财政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申报2008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根据国家提出的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各地在项目安排上应向中等职业学校倾斜,民办学校和技工学校按照在当地所有类型职业学校中所占比例择优上报。
通知要求,各地由省级教育行政、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学校的项目评审与申报工作,并根据本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将申请中央财政奖励支持的中、高职项目分别排序上报。对已纳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计划”的中职学校,不得重复申报。
各地在申报专业性实训基地项目时,除数控技术、电工电子、计算机应用、建筑技术、汽车维修、煤矿安全、护理、生物技术8个专业外,可兼顾物流、化工、能源环保、服装纺织、园林园艺、艺术设计、传媒,以及具有本地经济特色、市场需求量大、技能型人才紧缺的其他专业。
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对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地方应按与中央专项资金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资金。据悉,教育部、财政部近期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复核,并根据各地2007年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往年项目执行效果、地方资金落实情况等因素确定2008年支持奖励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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