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建立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专家库的通知”
教秘〔2009〕498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有效服务职业教育大省建设,保证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各项评估、认定等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推荐人选的要求
1.高级职称;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事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十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及研究成果;
4.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身体健康。
二、推荐方式
1.各市教育局推荐1名(行政管理);各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推荐2名(不同专业),省级示范中职学校推荐1名,省属高职学院推荐1名。
2.各市、县(区)所属中职学校推荐的专家,须经市教育局同意,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省属高职、中职学校推荐专家名单,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纸质推荐表邮寄至:合肥市金寨路321号,安徽省教育厅职成处,邮编:230061,电子表格发送至Lby@ahedu.gov.cn)。
3.联系人:李炳银,电话:0551-2831857。
三、有关要求
各市教育局和有关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挑选专家,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将专家推荐表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在各市各校推荐的专家中挑选符合条件的同志成立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专家库,并向入选专家颁发聘书。
附件:20090925 省级专家推荐表.doc (供下载)
安徽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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