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职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1〕67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64号)要求,现就我省做好中职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2011年度项目任务
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分配我省330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选派13名出国进修;组织140名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
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项目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各市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见附件1)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分市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拟定参加培训的专业和人数,填写《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部、财政部。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教师。培训为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模式进行,主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教育理论和专业教学方法。
各地申报的培训专业,限定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范围内,并突出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教师的培训需求,兼顾专业及人数分布的平衡。
2.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
各市根据《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结合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队伍状况,拟定选派专业和人数,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任务分解表》(见附件4),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部、财政部。
各地申报的专业,原则上限定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范围内,并突出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青年教师的培训需求,兼顾专业及人数分布的平衡。
参加企业实践的对象是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35岁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为期6个月,采取“师带徒”模式,通过现场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交流研讨等形式实施,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并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
各市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推荐1~2个不同行业的企业,组织企业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岗位安排表》(见附件5,每个专业方向填写一份),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择优推荐至教育部、财政部。
各地推荐的企业,应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覆盖专业面广,具有校企合作和开展职工培训的经验,能够提供教师实践所需的岗位、指导教师(师傅)和基本生活条件。各地推荐的企业,专业覆盖面可大于本地需求,实践岗位全国统筹使用。
教育部、财政部将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汇总评审后,公布各地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及具备项目资格的企业名单。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其他事项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稿),需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各1份。
2.申报材料须于12月24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
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资处金智,电话:0551-2831836,传真电话:0551-2849194,电子邮箱:sfc@ahedu.gov.cn
联系人:省财政厅教科文处乔传忠,电话:0551-5100421
附件: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目录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分市名额分配表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任务分解表
4.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任务分解表
5.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岗位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11215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度岗位安排表.doc
20111215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名额分配.doc复件 2011121517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培训专业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