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秘[2021]324号)和学校有关的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金玉学等7名同学为我校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米占刚等6位同学为我校2021年国家优秀学生奖学金人选。现对这13名同学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11月12日-11月16日
如对拟推荐获奖学生有异议,可于11月16日前,向校监察审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举报反映。
校监察审计处电话:0563-4183032 邮箱:1523997150@qq.com
联系人:高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563-4183972 联系人:洪老师
学生处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2-2021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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