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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材料工程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大楼屋面防水工程采购项目更正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胡孝森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4-11-13 19:34: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HJ-CG-2024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材料工程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大楼屋面防水工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候选人“宁国蓝诺装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成交供应商名称:宁国蓝诺装饰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街道青龙西路玫瑰园3幢2009、

1009号

成交金额:235794.60元

、评审专家名单:洪怀东、齐凤丽、华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宁国市技工学校)、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汪溪办事处落花荡路99号、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563-41849300563-267929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材料工程学校纪委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宁国市技工学校)

地址:宁国市汪溪办事处落花荡路99号

联系方式:章先生   0563-4184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五楼

邮箱:hongjidaili@163.com

联系方式:高女士  0563--2679296

 

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宁国市技工学校)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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