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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对新建实习与就业合作单位的若干要求

作者:朱正晨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08-10-22 10:10:46

 

为增强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适应性和稳定性,确保我校毕业生实习与就业工作能够健康有序的开展,我们对有意向从我校招聘学生的新实习与就业单位提出以下合作程序和方法,请执行:

1、招聘单位提供单位资质证明、单位简介;

2、招聘单位须提供有效的文字招聘材料。材料应有的内容:

1)招聘人数及岗位(从事何种工作)

2)学生应聘与录用条件(包括性别、年龄、身高、视力、专业、学历、体检项目等)

3)工作时间(日、月工作时间)与班次;

4)待遇:培训、试用期限及待遇;试用期后工资计算方式及待遇;月工资结算时间;食宿安排;保险项目等;

3、初步认定后学校必须实地考察招聘单位;

4、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必需到校面试录取;

5、招聘单位与学校在学生到岗前签定书面用人协议;

6、其他。

Tel/Fax:0563-4183989

E-mail:www.zzc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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