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学校师生法治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人身伤害事故,营造新学期和谐、健康、安定的校园环境,2月29日下午,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宁国市技工学校)邀请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一级检察官李再娟来校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
课上,李再娟首先向广大同学解释了“法”的意义,她指出法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接着,她用《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讲述了校园欺凌、文身、电信诈骗三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同时,她带领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部分法律知识,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0条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最后,她希望全体同学务必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此次法治教育第一课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师生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能力,为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健康平安成长筑起了坚实的法治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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