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8日上午,由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黄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宁国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安徽材料工程学校组织部分师生参加了现场庭审。
在本次庭审观摩活动中,检察官向到场的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师生充分展示了犯罪分子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全过程,结合案件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识别风险的能力,避免成为犯罪“工具人”;同时,教育引导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奋斗观,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追求,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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