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我身边的守纪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专业部:
为深入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结合我校三位一体工作,树立我校学生遵纪守法、文明礼仪的习惯,并在学生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用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激发成长,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身边的守纪模范”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比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热爱家庭、热爱校园、热爱班级;
4、积极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5、自2016年9月以来,没有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校园“四个严禁”的行为;
6、遵守班级管理中的各项规定。
三、评比要求
1、各班按照班级在校人数的3%标准推荐表彰名单;
2、采取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班级推荐工作;
3、专业部要将所推荐人员在专业部进行公示,接收学生监督,注重核实反馈;
4、请各部在3月7日将本部学生个人申报表和专业部汇总表送至政教处办公室。
政教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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