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学会秘书处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职业院校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
学会[2012]第 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教学会,各有关单位: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职业教育有了长足发展。广大职业院校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育人机制,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批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落实有关职业教育的各项任务,引领职业院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并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教育部领导同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在第2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在全国职业院校开展评选表彰第三届杰出校长和第二届教学名师活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全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院校长和教师。为激励更多的职业院校院校长和教师创先争优,已在学会开展的前几届评选表彰活动中荣获过“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2、表彰名额:根据往届评选经验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及职业院校情况,决定今年评选表彰职业院校杰出校长100名(其中高职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教学名师300名(其中高职100名,中职200名)。
3、候选人推荐名额:为有利于自下而上择优选拔,确定杰出校长的推荐名额为150人,教学名师的推荐名额为360人。
4、推荐名额分配:根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0》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职业院校的校数、专任教师数、在校生数,以及各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国家级重点(示范)职业院校数量和技工教育、民办职业教育情况等,分配候选人推荐名额(推荐名额表分别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高尚,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为人师表。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所建树,是学校管理或教学的带头人。
3、具有省级以上教育先进人物荣誉称号(含各地方学会本次专门组织评选表彰活动获得的省级称号),在本地区或本专业职教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4、杰出校长须连续担任高职或中职校长(正职)5年以上。教学名师须具有8年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学一线的教学经历(上述两项统计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12月31日)。
(二) 具体条件
职业院校杰出校长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四。
三、组织机构
1、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评选表彰工作的方向和原则,组织制定评选标准和程序,批准评选结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会会长担任,成员由教育部有关司局、学会和活动协办单位、学会分支机构领导等组成。
2、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各地上报的推荐候选人材料,经评审提出审定名单。评审委员会主任由领导小组组长兼任,成员由活动主办及协办单位领导、职教科研教研机构领导和专家、相关学会分支机构领导和专家、职教媒体人员等组成。
3、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下设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简称“评选办公室”),杰出校长评选办公室设在学会秘书处,教学名师评选办公室设在学会职教师资专业委员会。评选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聘请专家组织初评工作,并形成初评意见。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教学会(简称“地方学会”)负责本地区候选人的评审、推荐等工作,相应机构的组成由各地方学会决定。
5、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是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独家赞助企业,学会决定以“天煌杯”冠名第三届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和第二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活动,以感谢并宣传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对学会工作的支持。
四、工作程序
1、推荐候选人。各地方学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转发文件,认真组织本地区职业院校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评选工作,按照分配的候选人名额,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商教育行政部门后,在当地官网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示。候选人材料分别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报送评选办公室(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的推荐表分别见附件五和附件六)。各地不得突破推荐名额,对推荐的候选人要择优排序,填写汇总表(汇总表请见附件七和附件八),与推荐表一并按两种方式报送,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候选人必须通过各地方学会推荐,评选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请。各地在推荐过程中,应注意推荐技工学校、民办职业院校的院校长和教师,同时兼顾女性和少数民族。
2、提出初审名单。评选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本着首先注重条件和适当兼顾平衡的原则,采取网上评审办法,提出初审人员名单。
3、评审委员会评审。根据初审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审阅相关资料,并表决通过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名单。
4、领导小组审批。在听取评审委员会意见报告的基础上,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经充分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确定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人员名单。
5、举行表彰活动。结合教师节隆重召开表彰大会,举行颁奖仪式,宣读表彰决定,授予获奖者“第三届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或“第二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获奖者名单和事迹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和宣传。
五、进度安排
2012年4月,印发《关于开展评选表彰职业院校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
2012年4-6月,各地方学会组织本地区职业院校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于6月3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送评选办公室。逾期不报送的视为放弃。
2012年7—8月,评选办公室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确定初审名单。评审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表决通过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名单。
2012年9月,领导小组审批职业院校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名单。学会结合教师节在北京隆重召开表彰大会。
六、加强领导
1、评选表彰职业院校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得到了职教战线广泛重视和关注。各地方学会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荐和评审工作应注意群众性和民主性,采取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各地方学会根据本文件精神做好今年的评选表彰工作。坚持以工作实绩和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严格程序,认真遴选,确保评选质量。各地要认真填报有关材料,做到按时、真实和规范。
3、评选表彰活动实行回避制度。负责和参与评选表彰活动的所有人员,都应不徇私情、遵守纪律、严格保密,杜绝发生违纪现象。
4、为使评选表彰工作更加规范并逐步形成制度,各地方学会应做好该项活动的情况汇报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对此次活动的传达部署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展评选和公示的方式,评选活动的结果和体会,对制度化开展此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材料请于7月31日前发送到学会秘书处专用邮箱(zjxhsbz@163.com)。
附件一:杰出校长候选人推荐名额表
附件二: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名额表
附件三:杰出校长的具体条件
附件四:教学名师的具体条件、评选指标体系和备查材料
附件五:杰出校长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六: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七:杰出校长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八: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联系方式
杰出校长评选办公室(中国职教学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909号
邮编:100029
专用邮箱:zjxhsbz@163.com
联系人:于 芳 电话:010-58556527 13661259125
吴丽霞 电话:010-58556528 13651218294
教学名师评选办公室(中国职教学会职教师资专业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内)
邮编:300222
专用邮箱:jiaoxuems@163.com
联系人:蓝 欣 电话:022-28189106 13821139241
闫舒静 电话:022-28189097 13920913306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2年4月20日
抄报:袁贵仁部长 鲁昕副部长 刘利民副部长 教育部有关司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抄发:各行业教育协会 学会各下属机构
(责任编辑:大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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