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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安徽省暨宣城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zys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6-03-08 10:33:28

关于申报安徽省暨宣城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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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安徽省暨宣城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育科学规划办)、市直学校:
为了做好宣城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及省级课题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我市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者、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学术团体、个人均可申报省(或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
(三)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省、市级规划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不得再申报新的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一)省、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的受理对象是除高等教育研究以外的各类课题,并以有关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为重点。选题应以国家、安徽省和宣城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导,依据有关教育理论,结合当前我国教育发展的形势,围绕我市教育重点工作,以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践问题为研究重点,应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体现广大教育工作者创造性的实践探索,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课题自选,提倡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结合当前教改形势和各自工作实际,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自行提出研究课题。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于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的积极作用,倡导农村中小学教师开展应用性的小微课题研究。
(三)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设计,实事求是地填写统一规格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
(四)为避免立项课题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影响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实行双人负责制,即每个课题组在申报时就应明确2名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报采取单位或个人申请、县市区统一报送办理的办法。各地申报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教研室(规划办)具体组织办理。申报者将填写好的、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申请书(A4纸型打印,一式二份)及电子稿(word格式,文件名为“课题名称·申报单位”)报所在县市区教研室(规划办),由县市区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汇总,填写《安徽省暨宣城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向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申报。市直学校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填写《安徽省暨宣城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直接报市规划办。
(二)申报工作结束后,市规划办将采取学科专家评议的方式初步确定拟立项课题,并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组同意后确定市级立项课题。同时从中推荐一部分优秀课题参加省级立项评审,争取省级立项。对于批准立项的课题,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依据有关课题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三)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立项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各县市区应据此安排,组织好本县市区的申报工作。
(四)《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可访问宣城教研网(http://xcjy.xcedu.net)的“课题材料”栏目阅读、下载。
四、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我市教育科学水平,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动员有关机构和人员申报课题,积极承担研究任务,同时要坚持标准和严格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附件:安徽省暨宣城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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