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的精神,确保学校学生资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12年11月8日课外活动,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在阶梯教室召开全体班主任工作会议,部署学生资助等一系列工作。学校副校长程胜林,学生处主任张扬华,副主任李义青,各专业部领导和全体班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学生处主任张扬华主持。
会上,张扬华主任首先带领全体班主任认真学习《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该方案作了详细解读:
一、免学费工作
1、免学费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其中第一、二学年的学校收入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学生人数的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2、免学费标准。按照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2011年12月31日,经省物价局批准,我校的收费标准为文科1200元/学期,理科1500元/学期,原职业高中学生仍维持1000元/学期的收费标准。
3、已收取学费的退还。根据“各地财政部门最晚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2012年秋季免学费补助资金拨付到中等职业学校的规定”,要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最晚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费退还工作”,为此,我校将采取有效的形式与方式按时退还已收的学生学费。在对象选择上,考虑到政策执行的时间,12春招第一学期学费不予退还。另外,退费标准依据学费标准,收多少,退多少。
二、助学金发放工作
1、助学金发放对象。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该类专业在校学生总数的15%确定)。同时二年级在校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该类专业在校学生总数的15%确定)。
2、助学金发放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接着,张主任就11春招各班学生就业,一二·九歌咏比赛,12级五星大专班组建和班主任经验交流会等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班主任对照落实;就学校政教管理工作的安全、卫生、教育常规等方方面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提出了班级管理亟待加强的地方,要班主任继续做好班级常规和安全教育工作。
张扬华主任讲话
最后,程胜林副校长作总结讲话,他特别强调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要常抓不懈;要加强班级的班风、学风建设;要做好一二·九歌咏比赛的准备工作等,确保本学期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程胜林副校长总结讲话
班主任认真记录
通过本次班主任会议,全体班主任对于中职学生资助等各项工作及要求有了清晰的了解,认真落实,确保及时、有序的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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