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宁国职高委员会2008年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作者:倪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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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8-10-22 07:14:36
共青团宁国职高委员会2008年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关于“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团队伍的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团员发展工作,同时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上进、立志成才,校团委决定在11月份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班班主任主持召开班会,充分做好非团员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
二、各班团支部要落实好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联系、讨论、申报等工作及相关事宜;班主任要耐心、细致、扎实、具体地做好有关指导与核查工作,以保证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为保证团员质量,学生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1、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具有良好威信和积极影响。
2、学习踏实勤奋,成绩、技能在本班处于中等或以上水平。
3、在班级或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良好。
四、本学期全校发展新团员200名,08春、秋招新生班级原则上每班分配6—10名,其它班级由团支部确定。(特殊情况请班主任报至团委另议)。
五、各班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入团对象的确定、考察、联系、讨论、申报等工作,并于10月28日前将申报名单交至团委,名单上要求班主任签上“同意上报”。
六、校团委将根据各支部提供的材料,经业余团校培训、结业考核、征求意见、校内公示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决议并及时通知各支部。
七、校团委审批通过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于2008年11月参加入团宣誓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校团委
200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