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敬廉崇洁”演讲比赛的通知
作者:刘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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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8-10-15 10:09:38
关于开展“敬廉崇洁”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专业班级:
根据《宁国职高争创“廉政文化示范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经校团委、语文教研组研究决定,于11月上旬开展以“敬廉崇洁”为主题的演讲比赛(08秋班级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安排
初赛:2008年11月3日晚6:00准时开始。
决赛:2008年11月10日晚6:00准时开始。
二、比赛场地
初赛、决赛均在校报告厅进行
三、比赛规则
1、各班原则上安排一名选手参赛。
2、参赛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演讲顺序。
3、参赛人员必须脱稿演讲,演讲时间一般在5分钟之内。
4、比赛分预、决赛两轮进行,取前20名参加决赛。
四、评选办法
1、比赛设评委7人,评委实行现场打分、现场统分、现场亮分。
2、比赛评分实行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个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3、评分要求:
(1)演讲题材4分,感情2分,普通话2.5分,仪表1分,时间0.5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
六、其它要求
1、参赛选手需在比赛前30分钟到报告厅报到抽签,决定演讲顺序,逾期视为弃权。
2、各参赛选手应提高参赛认识,做好充分准备,按秩序参加比赛,需辅助器材的由选手自备。比赛时每位参赛选手需提交1份书面演讲稿。
特此通知
宁国职高团委、语文教研组
2008 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