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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教育类专业对口招收幼儿师范(含中师)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安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3-01-08 09:57:01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有关普通高校,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3〕1号)精神,现将《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教育类专业对口招收幼儿师范(含中师)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做好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及考试报名等方面工作。
    报考教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实施。有关专业课考试事宜,请与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潘庆云,0555-8215015,电子信箱:18955532008@189.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教育类专业对口招收
幼儿师范(含中师)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具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1.招生对象:纳入全省年度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历届幼儿师范(含中师)学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报名条件按照皖教职成〔2013〕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1月18日。
    2.报名地点及要求:应届生在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历届生凭毕业证书在户口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摄像、体检,并参加6月7日至8日全省对口升学文化课统一考试。
    3.专业课考试报名:参加教育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于2013年6月15日携带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到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行政楼2楼)报名,并按规定缴纳专业课考试报名费。
    五、专业课考试
    1.科目
    音乐:钢琴(乐曲或练习曲)和唱歌(艺术歌曲或儿童歌曲)各占50%;舞蹈:即兴表演组合30%、自选舞蹈(成品)70%;美术:简笔画40%、儿童画或手工制作60%。 
    注:专业课考试所需器具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专业课考试内容依据《2013年安徽省教育类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中有关要求。
    2.考试时间和地点
    6月15日报到;6月16日(8:00—12:00,14:30—18:00)专业(综合)课考试。
    考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马鞍山市湖西南路369号,联系人:潘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555-8215015、18955532008,18955532772)。
    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考生专业课成绩库光盘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建档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建档线,建档工作在分数线公布后进行,由考生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负责。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上报省考试院后,不再进行销档。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线的考生中,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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