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通知
作者:何娈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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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01-28 15:56:29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快实现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精神,从2013年开始,我省将结合实际,分批开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重要意义
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是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教学文件。做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编写工作,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试点改革和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的重要措施,是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实现内涵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由于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校专业建设意识不强、课程开设随意性大,影响了我省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为使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尽快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让学生接受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从2013年开始,我省将组织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学校、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试点改革和省级重点专业建设任务承担学校分期分批开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各地、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实际,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任务。
二、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和学以致用的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把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需要,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合理进行专业定位,切实提供多种选择方向,使学生能够获得个性发展与工作岗位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
2.坚持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相结合的原则。适应学生自身发展和企业岗位的实际需要。技术要求和专业术语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层次清晰、逻辑严密、文字表述准确规范。
3.坚持整体规划和系统培养的原则。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严格教学评价,注重中高职课程衔接。
4.坚持立足现实和着眼未来的原则。反映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反映职业与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同时,要为学校创造性地实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留出拓展空间。
三、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内容
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主要包括专业名称(代码)、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要求、课程设置与要求、教学时间安排、教学实施、专业师资、实训实习环境等9项基本内容(详见附件1)。
四、首批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任务及任务分工
根据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近年来我省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及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2013年首批开发计算机应用、护理、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学前教育、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建筑工程施工、旅游服务与管理等10个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编写任务由有关高职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学校、承担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试点改革和省级重点专业建设任务的学校承担,每个专业由1所学校牵头,2所学校参与(详见附件2)。
五、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职成处,并组建相应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有关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编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行政推动、教研支持、牵头学校负责、高水平学校和行业企业名家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学校和机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做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编写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省教育厅负责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质量监控。厅职成处负责建立工作调度、表彰奖励、宣传机制,对工作得力、成效突出的学校在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学校进行督促。省教科院负责提供教研支持和编写指导,组织职教教研人员全程参与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邀请省内外专家给予指导,并督促职教教研人员做好所负责专业的组织协调、教研指导及工作进度调度工作。
各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统筹协调,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作为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定期召开调度会、经验交流会,支持、督促本市承担任务学校和参与学校开展工作,为承担任务学校和参与学校开展工作提供各项有利条件。
牵头学校是本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提出所承担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总体思路、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确保工作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时间节点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组织专家评审,上报承担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等有关文件资料。编写首批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费用,由牵头学校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试点改革和省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资金中支出,我厅将视情给予奖补。
参与学校要全力配合牵头学校的工作,并提供人力、经费和教学资源等方面支持,选派本校参与专业中最优秀的教师参加编写工作,在时间安排方面给予支持,负责报销本校参与教师的调研考察费、差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牵头学校和参与学校要组织动员学校有关专业全部人员参与编写过程,通过编写专业教学指导方案,锻炼培养教师队伍。
3.确保完成任务。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按照任务承担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调研、起草方案并报送,省教育厅征求先关行业意见、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省教育厅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布等程序进行。为使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有序进行,省教育厅制定了《2013年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4)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调研方案及要求》(见附件5)。各牵头学校要根据总体时间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要在充分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按时完成编写任务,基础好的专业可提前完成。请各牵头学校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总体方案(包括组织领导、任务分解、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经所在市教育局审核后,于2013年3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在编写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与厅职成处联系。
联 系 人:饶庆眉,张孟原
联系电话:0551-62831846,62813515
2013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