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和保护学生及家长身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皖价检[2009]213号)文件精神,市物价局孔德莉副局长带队一行5人,于2009年12月23日,对我校09年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并实地查看了学生宿舍和实习实训车间。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校收费工作正常,按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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