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我校制定《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重大意义
作者:揭厚胜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09-05-24 17:39:44
在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正确指导下,我校紧紧围绕“整合职教促创业,打造品牌创示范”这一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现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学校制度建设。2009年5月21日,酝酿已久的《宁国职高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
采购工作是我们公共教育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但这项工作的开展过程复杂、受市场影响力大且容易滋生腐败现象。我校在迎来新机遇、促进大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时期,制定并通过该办法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成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有益补充。近年来,我校大宗物资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完成,但对一些日常零星办公耗材、实习实训材料、零星修缮等未纳入政府集中办理的项目采购因缺乏应有的约束机制,造成使用部门就是采购部门和监督部门,缺乏应有的过程管理。该办法的制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职业学校的自身特点,既体现政策规定,又符合现实需求。
二、采购工作“三权分立”,有效制衡,防止腐败。办法中要求学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组、采购工作组和采购监督组。采购领导组根据实际需要只决定是否采购,不参与采购过程;采购工作组待接到采购通知书后在监督组的全程监督下完成采购工作,校工会将随机从采购监督库中随机抽调监督员参与采购过程,采购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组的建议、质询、调查、审计等。尽可能的实现采购决策有效、过程公开、监督有力。
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物资管理。如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每一项采购工作,那么采购资金使用预见性强,学校整体工作投入有保证,重点工作突破有支持,领导科学决策才能如期实现。同时,任何新购物资都能货单相符、账物相符,学校物资管理才会规范有序。
四、有利于加快民主化进程和实现教职工当家做主。我校每年各项采购资金支出量在年度资金支出总量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为充分发挥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益,广大教职工不仅要参与到采购工作过程中来,更要对物资使用的效率和功能性发挥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形成整个校园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